今年以来,十堰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法院、税务、城管等部门,通过证缴分离、并联审批制等办法,为9000多户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家住十堰市张湾区皓景丽苑小区的李女士,入住小区已有10年,今年,终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孩子上学的问题迎刃而解。李女士所在的小区因欠缴土地出让金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一直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小区居民的不动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易必洪:“都不是居民本身的问题,主要风险就是如果出让金没交清,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十堰市自然资源局把为群众办证与追缴企业所欠税费进行分离,对项目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与业主代表沟通,将小区内的违建垃圾场改造成了健身场地;对消防不达标的房屋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不予办证等等。通过一系列举措,成功化解了小区居民办证的难题。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解遗办负责人陈小瑞:“改变了以往核实核验后再进行质量验收等办法,对所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并联审批制,在化解的过程中同步解决。”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根据指引,十堰市形成了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验分离的“三分”和一票否决制、承诺制、容缺制、并联审批制的“四制”工作思路,在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的同时,同步解决了住宅项目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贺德斌:“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达到944个,惠及业主11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