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王仲霞、孙泽群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4297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仲霞、孙泽群
2025年 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