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周珧)

索引号
01108086X/2024-477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15:52:30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9-812571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周德庆、谭明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张湾区车城街办大岭路12号6幢3-4-1

十堰房权证张湾改字第30071071号,十堰市国用(2010共)第0508001-6-31号

    周珧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