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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查处工作结案标准

索引号
01108086X/2022-607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5日 11:14:34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案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结案:

1、案件已经移送管辖的;

2、终止调查的;

3、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

4、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执行完毕的;

5、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的;

6、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的,结案前应当已经依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