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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资源建设局关于加强挂证问题自查整改的紧急提醒

索引号
01108086X/2024-54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15:53:01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挂证问题自查整改的紧急提醒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在堰各建筑业、监理、勘察、设计、造价等企业,各注册人员:

为加强挂证线索问题治理,规范注册人员市场行为,近期省住建厅推出了《湖北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zjzw.hbcic.net.cn/hbzjt-rygzpc/#/index;登录方式:1.通过鄂汇办APP扫一扫直接登录;2注册人员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

请各注册人员尽快登录系统查看情况并开展挂证线索问题自查整改。注册人员若已整改,系统提示“您当前不在挂证线索名单中”;若存在挂证嫌疑,请及时加强与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联系,于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在系统平台提交资料。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安排专人在11月22日前完成辖区企业人员审核。特别是9月底以来,省住建厅先后下发的第1批、第2批、第3批、第4批清单中的企业和个人要抓紧时间登录系统进行资料上传。

各企业、各注册人员要高度重视,不得心存侥幸,要及时通知到位,及时整改到位,不得存在虚假整改、拒不整改和无法联系等情形。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无法联系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列入“挂证”清单上报省厅处置,并同步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市场专项稽查。

各企业要按资质、安许标准等规定,加强资质、安许等动态维护管理。依法用工,不得使用兼职“挂证”人员。各注册人员要切实保护好个人证件等信息,依法受聘至企业工作,不得将个人证件等信息通过“中介公司”等途径非法谋利。市资建局将以此平台为支撑,进一步畅通渠道,常态化开展“挂证”问题整治,对存在挂证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处置,对中介公司相关非法行为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特此提醒。

附件:湖北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管理系统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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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0719-8102830

建管中心:0719—8669917

张湾区住建局:0719—8693126

茅箭区住建局:0719—8893897

郧阳区住建局:0719—7224333

竹山县住建局:0719—4225202

县住建局:0719—3250578

郧西县住建局:0719—6227106

竹溪县住建局:0719—2726303

经开区住建局:0719—8313961

丹江口市住建局:0719-5222978

武当山特区住建局:0719-5666816




附件:附件:湖北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管理系统截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