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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汛期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6X/2024-299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10:0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
文号
十资建管〔2024〕1号

各工程参建责任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严格落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温极端天气及汛期安全管理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暑、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汛期强降水、雷电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暑、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组织力量深入现场一线,加强隐患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好汛期和高温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各参建单位要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三)加强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排查所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四)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重点检查预防高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高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使用情况, “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电动吊篮、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设备检测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电动吊篮一律落地,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加固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如无法加固维修,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拆除;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管理

各项目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和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预案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补充应急物资和设施、人员等。尤其是市属重点工程,以及存在高切坡、深基坑在施工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切实制定落实好项目的应急抢险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影响,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不断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值守,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洪涝、地质等灾害,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制定人员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值班人员到位,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极端天气情况下必须控制作业时间或暂缓作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属地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强化执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合理的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提升自查自纠的频度、速度和实效,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将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的攻坚战,切实堵住一切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