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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福山.玺樾(一期、二期)(调整红线)]

索引号
01108086X/2025-162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7: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十资消审字〔2025〕09号

湖北泰泽置业有限公司:

现对你单位2025年3月21日提交的福山.玺樾(一期、二期)(调整红线)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一、审查内容

建筑名称

结构

类型

使用

性质

耐火

等级

层数

高度

(m)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S1#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2层

/

9.9

1472.36

/

S2#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2层

/

9.9

1074.95

/

S3#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1层

/

5.4

736.06

/

1#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18

-1

54

7754.05

/

2#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17

-1

51

5894.12

/

3#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1

-1

63

9757.58

/

5#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2

-1

66.95

11999.22

/

6#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6

-1

78

11644.68

/

7#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6

-2

79.65

13504.59

/

8#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5

-2

79

8645.27

/

9#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5

-2

79

8646.33

/

10#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5

-2

79

12678.45

/

11#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5

-2

79

13189.71

/

18#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2

/

8.4

174.90

/

17#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3

-2

11.7

3241.36


19#楼

框架

公共

一级

/

-2

10.8

/

44961.95

商业油烟井

框架

公共

一级

/

/

78

184.64


1-6#楼风井

框架

公共

一级

/

/

/

17.05


总计







155577.27

其他

1.室外设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2.本项目一次火灾同时使用最大消防用水总量为468m³,9#楼地下室负一层设置有效容积468m³的消防水池一座,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9#楼屋顶梯间屋面设置有效容积18m³消防水箱一座;

3.消防用电等级定义为一级负荷,消防设备采用专用回路末端切换供电。由上一级10KV变电站引来一路电源至地下室负一层专变配电房(9#负一层),另外地下室负一层(9#负一层)设有柴油发电机组(400kw)作为备用(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期(已建),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经审查,该工程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据2025年1月3日及2025年2月27日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原则同意十堰市展图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提示:因项目规划红线调整,原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0300202401150101、420300202402210101)已依法废止。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新的施工许可证,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工作。

二、注意事项

(一)程序合法

经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按程序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对于装饰装修工程若结构、平面布局、出入口等发生改变应经过原主体设计单位复核同意,并按程序报批;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验收。

(二)工作要求

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行为将依法查处,施工过程中若有较大变更应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备与施工进度适应的临时消防用水和灭火器等,施工现场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正在施工的建筑内设置工人宿舍,不得用易燃彩钢板搭建工人宿舍和项目部,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按行业标准及规范实施。

(三)法律责任

1.法律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

2.根据《消防法》(2021年修改版)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四)其他事宜

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职能部门要求实施。

三、说明事项

该意见书不能作为开工依据,当项目周边地形地貌,建设条件发生改变时,应按新的设计图纸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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