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惠泽公园印象 | 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 | 37731.8 | ||
项目地址 | 茅箭区山东路 | 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3〕24号) | 审查合格日期 | 2023年5月11日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420300202301040101 | 制证日期 |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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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验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图纸,《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3〕2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 ||||
建设单位 | 十堰市惠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胡焕章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设计单位 | 十堰城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张铃磊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总承包施工单位 | 湖北载瑞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孙成猛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消防施工单位 | 湖北强寅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吴刚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监理单位 | :湖北格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肖大荣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技术服务机构 | 湖北鑫飞洋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雷鸣 |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 合格 |
验收范围 | 本次验收共3个单体建筑,分别为1#楼、2#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37731.8㎡。 | ||||
建筑部分 | ①1#楼:26层,建筑高度为79.00米,建筑面积11756.15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2层至-1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层南侧外墙部分为物业、社区等公共服务用房;1层为架空层等,2层至26层为住宅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②2#楼:31层,建筑高度为94.20米,建筑面积14365.89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2层至-1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层为架空层等,2层至31层为住宅。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③地下车库:-2层,最大埋深8.80米,建筑面积11609.76平方米为地下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2层至-1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层南侧外墙部分为物业、社区等公共服务用房。 | ||||
消防设施部分 | 从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根给水管,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消防水泵房(含消防水池)设在负一层2号楼附近,消防水池设计有效容积396㎥,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在2#楼屋顶设有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 本项目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本工程负一层设有一个专变配电房,消防主电取自10KV市电,备用电源设计为一台柴油发电机(400KW)。消防控制室设置在负一层,可直通室外。 本项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开闭所设置有柜式预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
二、评定意见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8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有关规定,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未抽查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请你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尽快整改。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