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公示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及时退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十堰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十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退付资料进行了审核,该项目符合退付条件。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如对项目退付事宜有异议,可在7天公示期内向市建筑节能中心反映。
退付项目名单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退付金额(元) |
1 | 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十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 | 48323.32 |
十堰市建筑节能中心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许晖,电话:8670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