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定和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的报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由市政府组织制定的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统筹管理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转让中的规划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建筑单体方案的审查、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作为审批规划和批准建设的重要依据;指导县市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参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
(5)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府对县市区城乡规划督察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市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设行政处罚的认定和交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地区内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6)规范、监管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市行政区域内地图审查工作。
(7)负责本地区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数字十堰”地理空间框架及管理工作;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工作。
(8)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工作。
(9)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档案管理及公示、听证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区内的城乡规划和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利用;制定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党办)、规划编制科、规划用地科、建设工程科、市政工程科、县市与乡镇规划指导科、执法监督科、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市规划局张湾分局、茅箭分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4家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收入总计1669.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3.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5.79万元。支出总计166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0.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05万元。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收入合计116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2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0%。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支出合计159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6.42%(其中:人员支出822.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68%,日常公用支出74.7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2%);项目支出69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3.58%。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69.04万元,支出1669.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4万元,增长9.98%,支出增加268.49万元,增长19.17%。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3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8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3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62%;医疗卫生支出42.85万元,占总支出的3.78%;国家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0.35%;住房保障支出55.24万元,占总支出的4.88%;城乡社区支出1023.80万元,占总支出的9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4%。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故决算数相应增加;医疗卫生支出决算数4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年审核定基数变动,故决算数相应减少;国家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故决算数相应减少;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3.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费用792.49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31.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1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二是奖励性津贴补贴追加财政经费;三是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
六、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人员出国考察。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1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车的使用年限增加,导致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3、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及专家考察、指导规划业务工作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12批次共130余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3.02万元,减少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并压缩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1万元,比2017年增加8.15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电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是宣传费)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十堰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分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总资产449.95万元,含房产、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2018年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为1203.54万元,执行数为112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3.51%。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良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内容详见附件2-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堰市规划局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项目金额644.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良好”,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们将以此次评价结果作为编报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改进绩效编报水平,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畴,采取灵活方式或有选择地向有关媒体公开,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使公众了解有关公共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指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