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财政决算公开

索引号
01108086X/2021-3087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11:04:07
发布机构
财务科
文号

目   

第一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维护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并负责核算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国土空间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加强重点镇的规划编制工作。

(八)负责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监督、管理、许可、核查、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工作。阿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五)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执法检查活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及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跨区域重大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归并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原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而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副县级单位十堰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3个全额事业副县级单位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十堰市国土整治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个全额事业科级单位十堰市国土档案馆、十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十堰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十堰市地价监测中心;局派出机构3个,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车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西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黄龙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人民路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东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大川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全系统编制人数262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参公编制27人,事业编制171人;实有在职人数280人,其中行政在职74人,参公在职40人,事业在职166人;退休人数100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15678.34万元,支出总计16451.35万元。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67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8.0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6%;其他收入380.2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4%。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45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7%(其中:人员支出4481.1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2%,日常公用支出386.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项目支出1106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7.3%。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98.05万元,支出15369.4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1.24万元,增加18.3%;支出增加5331.94万元,增加53.1%。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1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单位具体情况填报)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1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万元,占总支出的0.3%;卫生健康支出199.61万元,占总支出的1.6%;城乡社区支出177.11万元,占总支出的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24.74万元,占总支出的56.7%;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71.55万元,占总支出的3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1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预算数0万元增加40.7万元,原因一是财政追加死亡抚恤经费,二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卫生健康支出与预算数199.61万元持平;城乡社区支出较预算数0万元增加177.11万元,原因一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信息中心机房建设与综合改造项目尾款,二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地质环境综合信息平台硬件建设项目尾款;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较预算数7217.66万元减少192.92万元,减少原因当年项目资金未使用完财政收回;住房保障支出与预算数300.3万元持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71.55万元较预算数400万元增加了4271.5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方面是上年结转2018年度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019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及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支出,另一方面是年度内下达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5.44万元,支出2955.4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绵城市专业规划、“退二进三”空间调整等规划编制经费及汉江物流园土地收储项目资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3.75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64.89万元,较上年支出50.05万元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实省市各级“过紧日子”政策,收紧单位基本支出;二是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1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5.43万元减少6.24万元,较上年支出33.41万元减少4.2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出行相关规定,尽量压缩使用经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7台。

3.公务接待费4.56万元。主要用于省厅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巡视及业务指导、专家考察调研等方面接待费支出。2020年度公务接待约70余批次500余人。较年初预算数29.46万元减少24.9万元,较上年支出6.17万元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待标准和次数双控制。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19年度429.09万元减少42.37万元,降低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办公经费支出、差旅费支出等公用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9.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全系统共涉及项目31个(其中局机关7个),项目资金303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7546.12万元的40.2%。从评价结果来看,年初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及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获批用地1.77万亩,城区出让经营性用地26宗1483亩,成交金额35.8亿元,整治“净地”520.7亩,储备土地2203亩。二是形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完成271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航空路等9个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修订《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三是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331亩,占年度任务68%;处置闲置土地2487亩,占年度任务57%。四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2.89万亩,推行“一村一牌”,入库新增耕地指标6217亩,其中水田2439亩;高标准完成“三调”国家核查整改和数据库质量检查,摸清资源家底。五是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3个,新增节余指标8.38万亩,完成增减挂钩指标交易8903亩,成交金额26.75亿元。六是持续化解2.2万户“有房无地”办证难问题。七是实施“地哨”工程,大力推进普适型地灾自动监测,布设484台监测仪器,建成示范社区2个,自动监测点110处,提升地质灾害监测自动化水平。通过抖音平台制作地质灾害宣传动画,推进地灾公益宣传进电视、进公交、进影院,争取省级以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7个,项目资金1.55亿元,排危除险高危地灾隐患点42个。全市发生地质灾害100起,撤离251户977人,成功避险10起,确保零伤亡。八是全省率先完成水电气外线接入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评合一,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要求之内。九是启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形成解决十堰城区北部片区交通组织问题(含万达堵点)方案,精细化管控城市各类空间。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定为即办件,明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推进选址和控规调整论证合并审查,促进规划和投资高效落地。十是完成92个耕地占补平衡、39个提质改造项目市级备案,入库新增耕地指标6217亩,其中水田2439亩。十一是形成《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累计恢复治理“三区二线”范围内36家矿山地质环境,面积8507亩。竹溪矿泉水矿山已提名进入国家绿色矿山库,3家绿色矿山入选省级名录库。十二是启动编制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编制《丹江口库区沿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135亿元。十三是完成农村房地一体调查63万宗,整体发证率达85%。完成“三调”国家核查整改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和2019年变更调查工作。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形象进度达97%,其中317条河流、500座水库划界确权全面完成。印发专门方案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附件2:《2020年度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2020年度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执行数为136.01万元,完成预算65.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大自然资源相关法规的宣传,发放法规宣传品的11000人次、制作并印刷展板60块,主题日专刊6次,通过在十堰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文稿的方式,宣传活动影响人数达到50万人次;二是通过编制实施城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城镇化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探索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的合理规划和布局。

附件3:《2020年度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在《十堰晚报》电台等媒体宣传地灾知识,分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二是开展地灾隐患点演练400次,培训227次9451人次;三是向119个乡(镇)、街办和2001个行政村(居委会)发放了应急装备。2020年成功避险10起,地质灾害零伤亡,积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切实减少经济损失,避免直接损失843万余元。

附件3:《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3. 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日常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99.4%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积极审议、审定各项国土空间规划及设计并监督实施,组织规委会6次,议定事项235项,规委会主任办公会8次,业务会议11次,专题会议64次;二是推进各项会议及时准确地进行与召开,规委会资料整理成册,做到审批项目及时且正规。

附件3:《2020年度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日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4. 规划及测绘管理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49.22万元,完成预算74.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及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单体方案审查、建设项目放线手续;二是加大控规、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国土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有效开展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完成十堰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审查批复工作。

附件3:《2020年度规划及测绘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5. 规划督察管理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每季度对县市乡镇土地使用及规划情况进行巡查;二是完成省厅下达的规划督察任务,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形成快速反馈、及时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城乡规划工作依法实施。

附件3:《2020年度规划督察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显示,除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的省厅资金下达太晚,当年形成结余外,我部门其他预算与实际支出相吻合,既能保证我部门各类部门职能业务正常运转,同时也未出现不合理资金使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我部门计划在以后的预算管理中加强管理、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果。计划采取的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当年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尽量在当年支付;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各业务科室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预算资金,以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摘要版).docx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