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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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086X/2021-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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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2日 11:30: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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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维护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

8.负责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监督、管理、许可、核查、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2.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5.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相关跨区域重大违法问题的查处。

16.管理市林业局。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归并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原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而成,有机关及下属23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4家即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家分别是十堰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事业单位17家分别是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十堰市国土整治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十堰市国土档案馆、十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十堰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十堰市地价监测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车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西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黄龙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人民路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东城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大川国土资源所、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十堰市国土资源局茅箭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全系统编制人数262人,实有在职人数279人,退休人数10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1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815.89万元。与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301.68万元,减少3.72%,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减少301.68万元,减少3.72%。主要减少原因是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完结2021年未安排经费,其他项目响应全市“过紧日子”号召严控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15.89万元。较2020年总支出数减少301.68万元,减少3.72%,主要减少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中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完结2021年未安排经费,其他项目响应全市“过紧日子”号召严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81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5.89万元。包括经费拨款(补助)6704.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203.6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和省拨款908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数较少301.68万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完结2021年未安排经费,其他项目响应全市“过紧日子”号召严控支出。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815.89万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1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614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6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数减少301.68万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完结2021年未安排经费,其他项目响应全市“过紧日子”号召严控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5.89万元,较2020年相比,减少301.68万元,减少3.72%

    (1)基本支出443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433.46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3377.61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41.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136万元;

    自然资源事务(款)2241.61万元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项)570.85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经费、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月度核查经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62万元,主要是规划及测绘管理、督察经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141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省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经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367.76万元,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不动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审批与管理、以钱养事经费等项目。

    应急管理事务(款)1036万元,其中灾害风险防治(项)1036万元,主要是省拨转移支付和市级地灾防治专项治理。

    自然灾害防治(款)10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项)100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54.37元,较2020年减少10.52万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25.46万元,较2020年预算29.46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13.58%。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8.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91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较2020年预算35.43万元减少6.52万元,下降18.4%。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出行相关规定,尽量压缩使用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3.46万元,2020年预算对比,增加4.3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运行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82.69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工会经费36.56万元,水费10万元,差旅费24.6万元,公务接待费25.46万元,邮电费11.83万元,培训费8.89万元,电费34.07万元,印刷费23.2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6.96万元,公车租赁费5.95万元,维修费7.78万元,退休公用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2万元,物业管理费38.99万元,取暖费0.13万元,会议费7.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223.83万元,比2020年减少310.33万元,减少58.1%。主要原因是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服务类政府采购相应减少。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42.78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软件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181.05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委托技术单位产生的专业技术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印刷服务等。

    (七)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系统公务用车13台,其他车辆0台,电梯4台。与年初相比减少1台车辆,原因为车辆到达使用年限正常报废,其他资产无变化2021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32个,其中本级项目29个,转移支付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377.6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