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维护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6. 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 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
8. 负责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监督、管理、许可、核查、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工作。
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11.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2.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3.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14.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5.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相关跨区域重大违法问题的查处。
16. 管理市林业局。
1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 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三定”方案核定内设17个科室,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总督察1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行政编制人数50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职46人、工勤2人),退休人数55人。
按照十堰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编制统一要求,将部门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十堰市国土档案馆、十堰市地价监测中心、十堰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并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编制2024年单位预算(本预算编制公开说明数据为并入后数据)。并入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4名。在职职工12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6000.78万元,与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10008.72万元,增加167.03%,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编入2024年单位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6000.78万元,与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加10008.72万元,增加167.03%,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编入2024年单位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000.78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10008.72万元,增加167.03%。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编入2024年单位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6000.7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539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1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相比增加10008.72万元,增加167.03%。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编入2024年单位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00.78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0008.72万元,增加167.03%。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编入2024年单位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1)基本支出16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98.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励性补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3年增加30.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作实编入单位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测算基数范围扩大;公用经费支出148.9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印刷、邮电、水电、福利、培训、其他交通费等支出。较2023年减少11.68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项目支出14353.58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14353.58万元,包括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4353.5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调查、矿业权核查、城乡规划及测绘管理经费、建设工程技术论证、网络运维等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较2023年增加9989.5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上级转移支付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二是市财政压减市级项目经费10.4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无此项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4.26万元,较2023年26.24万元减少1.98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23年一致。
2. 公务接待费预算13.26万元,与2023年一致。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较2023年12.98万元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控制数。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8.95万元,其中办公费19.1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7.86万元,公务接待费13.26万元,工会经费10.48万元,福利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年比较,减少1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04.5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0万元增加124.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4年新增购置国产电脑、打印机预算;二是结合2024年委托技术服务费实际需求,增加委托业务费政府采购预算。其中:
1. 货物类5万元。
2. 工程类0万元。
3. 服务类199.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4台,业务车辆3台,电梯2台。2024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1个,其中:本级项目9个,转移支付项目2个,金额1435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53.58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 :城乡规划管理专项经费项目,金额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一是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土地承载力研究,拟定规划条件,实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认证和可行性研究。二是通过调阅相关文件技术资料、受理群众投诉、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被督察区域有关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情况。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通过提取卫星遥感监测疑似图斑,分析、对比、判断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质量。三是通过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会、市规委会专题会,为每次市规委会全体会议做好规委会项目前期审查工作。
项目2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金额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风险预警信息预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加强隐患巡查。
项目3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经费项目,金额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完成十堰市城区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备案、发布工作,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项目4 :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委会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提高十堰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及时更新所需应急装备,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安全生产水平。
项目5 :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放验线经费项目,金额1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5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日照分析审查、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审批质效,降低企业成本。
项目6 :土地调查矿业权检查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掌握全市2023年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二是核实矿业权人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三是积极向政府门户网站、业务主管部门网站报送新闻稿件,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的宣传,利用“土地日”“地球日”进行户外现场宣传;四是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求,整合空间关联数据,动态更新、共享数据成果,同步更新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五是对十堰城区测量标志点进行普查,并对完好的点位进行维护;六是做好天地图·十堰2024年度融合更新工作;七是按照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落实征地补偿前期工作。
项目7 :征地前期报批专项经费项目,金额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做好国家、省和市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征地报批跟踪、督办服务工作。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项目8 :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金额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上年度各门类档案收集归档和规范整理;建立对应档案目录数据和全文数据。
项目9 :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络运维经费项目,金额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信息化数据的要素内容、标准及管理流程,在管理工作中督促数据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成果数据管理规定要求,对成果数据的入库、更新、修改等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10 :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测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金额1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边坡稳定性调查监测点不低于10个,植物样方调查个数不低于30个,地表水样品采集与测试个数不低于10个,地下水样品采集与测试个数不低于10个,土壤样品采集与测试个数20个,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1份,生态修复监测报告1份,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报告1份,调查监测工作完成率20%,评估报告达标率100%,各指标完成及时率不低于96%,工程实施区居民收入增长率≥1%,地质灾害引发的生命财产安全风险值降低≤15%,增加植被覆盖率≥5%,碳汇量增长率≥3%,服务对象满意度≥97%。
项目11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项目,金额3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开展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工程治理、“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及能力建设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1. 机关运行经费: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费、印刷费等。
2.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工会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