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主要承担房屋建筑领域内建设工程管理,消防审验,抗震防灾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81.03万元,预算总支出181.03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181.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03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13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81.03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181.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3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13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和《十堰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期刊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8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4.88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福利费1.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7月转隶新成立的单位,2024年无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目前无自有房屋、土地资产,无大型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其他车辆等国有资产。本单位2025年预计增加两台业务用车、若干国产电脑和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本级项目,项目名称:建管工作专项经费,预算金额:50万元,经费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职能职责,保障我市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消防设计审查和造价信息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财政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基本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消防审验、抗震防灾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类)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类)。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