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传申请继承王长华位于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107号6幢1-4-2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十堰房权证张湾字第30111357号,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十堰市国用(2008共)第0001883-6-11号)。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蔡雅婷
联系电话:8125712
特此公示。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