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十张集登公(2023)第0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3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车城所
联系方式: 0719——811094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建成年份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才根 |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汉江街办凤凰沟村一组 | 43.5 | 1983年 | 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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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车城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