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大厅管理,维护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切身利益,防范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诱导办事群众进行“有偿帮办代办”等扰乱不动产登记大厅办事秩序、损害窗口形象行为发生,现公告如下:
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企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未委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帮办代办服务。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中心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有偿帮办代办、有偿快办急办的说辞。
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业务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制,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依据、收件清单、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等均在二楼导询服务大厅公告栏内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贯彻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着力落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工作要求,除不动产首次登记、未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外,其他业务办结时限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依嘱托登记、注销登记、工业企业间转移登记等部分业务即来即办。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二楼导询服务台处设立有“当班店小二”值班台,免费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六、我们承诺面对广大办事群众一视同仁,无论是否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均不享有优先办事权。
七、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进行实名举报:通过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让有利益关联的中介机构或“黑中介”、个人进行有偿代办的;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中介机构或“黑中介”、个人插队办证的。一经查证属实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决不姑息放任。
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鄂汇办APP”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涉及购买商品房转移登记、银行抵押登记和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等多项网上办理的业务,并且陆续会推出更多网办业务事项,市民朋友们在家“零跑腿”即可享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便捷服务。同时,市城区以及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上线14种“全市通办”、9种涉及“襄十随神”四地“跨市通办”业务事项,市民朋友可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和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861678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19—812580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8102808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