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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听证公告

索引号
01108086X/2023-569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09:23: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地价监测中心
文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12月12日就十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三、听证内容

1.十堰市中心城区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成果。

2.十堰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十堰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4.十堰市中心城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十堰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或介绍信及听证申请前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603室报名参加听证。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8日下午17时前

六、听证须知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市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楠;联系电话:0719—8102840。

特此公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