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内容为“各地普遍存在砂石违规开采现象,郧阳、茅箭、郧西尤为突出”。
二、调查核实及整改情况
(一)茅箭区。茅箭辖区内涉及事项主要为吴家沟采石场和新堰口采石场。这两家采石场均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用石料小型矿山,涉及辉绿岩石料产品,品种有毛石料和规格石料,以规格石料为主。其中,吴家沟采石场由锅洼采石场衍生而来,采石场负责人为赵富林。赵富林所属企业(十堰市海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以消除锅洼采石场矿山安全隐患为由,分别于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部分区域实施了零星开采,目前该采石场已全面停产。新堰口采石场是由原朝北沟采石场与原堰口采石场整合形成的,采石场实际负责人为何浩。2009年12月因建设上海路、辽东路项目所需,2011年3月因建设东环一级路所霭所需,该采石场分两次临时开采石料约6600方;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该采石场以生态修复为由,在部分区域实施了零星开采,目前该采石场已全面停产。由于上述两处采石场在零星开采前均无原始山体地形图,受测量技术限制无法有效核实开采量。
目前,茅箭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区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已对两家企业启动调查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执法文书,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市纪委、茅箭区纪委已启动追尾问责程序,相关责任人已处理。同时,茅箭区政府于2021年9月23日印发《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按照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原则分片区制定详细整改计划。2022年3月底对部分区域完成植树植草、高边坡绿网覆盖等整改工作。2022年12月底完成对两家企业的取缔及设备清场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朝北沟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
(二)郧阳区。郧阳区于2021年2月10日成立了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矿山整治及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对全区矿产品加工企业和裸露矿山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整治矿产资源开发行为。截至目前,郧阳区共整治非法矿山开采点168处,非法矿产品加工点122家,查处非法开采行为48起,转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3起,判处拘役1人,监视居住1人。拆除无合法手续矿产品加工企业40家,对122家矿产资源非法加工点全部分类处置到位,完成矿山裸露点生态修复142处,共治理矿区面积为299.22公顷。通过大力整治,辖区内违法开采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三)郧西县:2019年6月以来,郧西县开展了非法开采砂石场和矿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专项清理工作专班。经排查清理,全县共清理排查出83起违法开采砂石行为,移交县水利和湖泊局线索6起,涉及刑事犯罪移送公安部门3起,立案查处15期,处罚免于立案19起,整改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县重大项目38起。
三、完成情况
针对该问题,郧西县、郧阳区均已与其环委会沟通,整改销号到位,茅箭区朝北沟相关问题我局也已经移交到位,正在按期推进。同时,其他县市区也针对非法开采、违法采挖砂石等行为举一反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全市通过“秋季攻坚”、“春雷行动”和环保督促整改取缔非法采矿253处,纳入废止库管理63宗,修复废旧矿山4488.3亩,申报国家生态修复项目2个。目前全市矿业秩序平稳运行。
附件:1. 茅箭区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1004003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 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1004003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3. 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砂石料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茅箭区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1004003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pdf
附件:郧阳区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1004003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pdf
附件: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砂石料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