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石鼓镇柳林王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十矿丹拍〔2022〕1号)
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丹江口市石鼓镇柳林王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编号 | 采矿权名称 | 采矿权置 | 储量 | 面积(平方公里)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DJKCK202201 | 丹江口市石鼓镇柳林王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丹江口市石鼓镇柳林村、蒿坪镇黑垭村 | 可采储量5568.81万吨 | 0.3669 | 27.84 | 8380 | 2500 |
备注:以上标的的竞拍人不得少于3人。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大型矿山开采能力,本次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申请。
(2)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在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按规定办理土地、林业、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房屋、林木等补偿的,竞得人自行协调产权所有人解决,如因环保、水源区、土地、林地、道路等问题导致无法建设或开采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投资开发风险。
(3)竞买人必须承诺严格规范开采,一律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
(4)竞买人必须承诺严格对矿山实行绿色开采和生态修复,基建期不得超过两年,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必须承诺竞得采矿权后矿产资源开发与绿色共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挂钩,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出资一定的金额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矿产资源开发中获得受益。
(5)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到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矿产地质环境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到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矿产地质环境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票据,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采矿权拍卖会定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江口市丹一巷1号(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矿产地质环境股)。
联 系 人:陈文东 联系电话:0719-5230051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