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李家院片区道路”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51328-2018)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2018)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2014)
二、项目概况
此次公示为李家院片区道路规划方案,4条道路均位于张湾区。其中规划道路1起点接规划北环路,终点接玄岳大道。规划道路2、3为连接玄岳大道东西向匝道,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玄岳大道。规划道路4为连接李家院安置区道路,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李家院安置区。
本次项目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涉及相邻权属需进一步协调后方可实施。
1.规划道路1经济技术指标
路线总长约950米,道路红线宽度32米,双向六车道。
2.规划道路2、3经济技术指标
路线总长845米(规划道路2长376米,规划道路3长469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
3.规划道路4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道路4为连接李家院安置区道路,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李家院安置区。路线总长478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双向两车道。
4.其他
(1)同步规划道路上山游步道,长度约2600米。
(2)规划道路1与玄岳大道交叉利用桥下空间规划两处口袋公园,总面积约15190平方米。
(3)道路两侧同步规划绿道。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凌逍
电话:0719-8652880、12336
联系人:罗文超
电话:13972505557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