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十堰市山东路(三期)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513282-2018)
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二、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山东路(三期)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办境内,起点为文秀路,终点为武当大道,沿线途径梯子沟,与规划武汉路、东风公司铁路线、武当大道均为立交。本项目道路总长度约880米,其中:文秀路至规划武汉路段长度为66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30米;规划武汉路至武当大道段长度为22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12米。道路最小平曲线半径为150米,主线最大纵坡5.27%,匝道最大纵坡为7.8%。设计时速30公里/时。
3.经济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道路名称 | 山东路(三期) |
道路等级 | 城市次干路 |
设计时速 | 30公里/时 |
道路宽度 | 文秀路至规划武汉路段:30米=4.0米人行道+2.0米绿化带+车行道+18米车行道+2.0米绿化带+4.0米人行道; 规划武汉路至武当大道段:12米=12米车行道。 |
最小平曲线半径 | 150米 |
最大纵坡 | 主线5.27% 匝道7.8% |
综合管沟 | \ |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雪亮工程”、海绵城市、室外(道路)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4.项目实施时统筹考虑道路沿线景观设计。
5.项目涉及权属需协调后方可实施,涉及下穿铁路部分需与铁路部门协调后方可实施。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工 联系电话:0719-8652880 1233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工电话:1379783709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