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十堰市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编制完成了《十堰市2023年度城镇开发边界统筹优化方案》。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对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大市民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二、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0719-8661597;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