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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关于“花果街办小岭村集中安置区(殡仪中心搬迁安置区)” 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

索引号
01108086X/2024-30362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16:21:54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文号
十自规张批前公示(2024)第12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关于“花果街办小岭村集中安置区(殡仪中心搬迁安置区)”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花果街办小岭村集中安置区(殡仪中心搬迁安置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花果街办小岭村集中安置区(殡仪中心搬迁安置区)项目位于张湾区花果街办小岭村四组,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531.65平方米,安置8户,共4栋建筑,层数为2.5层,一梯两户,每栋占地面积194.07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548.99平方米。建筑色彩:浅黄色为主。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

4、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 2021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民建房)的批复》(批文号:鄂政土批(2022]1005号)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决十堰市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拆迁安置区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一楼大厅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网站和现场公示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联系人:夏工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