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华药(十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销售项目”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华药(十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销售项目位于张湾区工业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用地性质:工业用地,证载用地面积:43913.0平方米,于2024年8月19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部分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企业申请调整方案,整体布局未变,发生变化的如下:①办公楼取消两侧上人屋顶,保留中间一个上人屋顶,②1#车间屋顶晾晒场增加结构高度超过2.2米需计入面积,③2#、3#、4#车间基底面积、层数不变,屋面建筑面积增加。调整后总建筑面积3923.71㎡,计容面积增加3919.85㎡,容积率2.27,建筑密度54%。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
4、鄂2024第0020590号不动产证
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1】40号)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一楼大厅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网站和现场公示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联系人:夏工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