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湖北泰泽置业有限公司福山·玺樾项目”规划建筑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汉江南路,规划用地面积6076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所占比例≤10%)。现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品质,该单位向我局申请对尚未建设部分的规划建筑方案局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优化户型设计。未开工建设的楼栋由原规划7-13号、15-18号住宅楼(11栋)调整为7-13号、15号、16号住宅楼(9栋)。
2、优化小区内部台地设计。依山就势,由原规划两级台地调整为三级台地。
3、优化主入口设计。小区临汉江南路一侧主入口大门调整为无障碍电梯出入设计。
4、优化公建配套布局。物业管理用房由原规划5号楼一、二层局部调整至5号楼一、二、三层局部,社区用房由规划5号楼一、二层局部调整至5号楼一层局部。垃圾收集用房由原规划9号楼北侧临山独立设置调整至11号住宅楼北侧地下室负一层隐蔽式设置。公厕结合台地由原规划16号楼西侧小区场地内独立设置调整至13号住宅楼西侧地下室负一层隐蔽式设置。调整方案未改变各项公建配套用房面积。
调整后规划总建筑面积21254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51916.3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66%,绿地率30.09%,建筑高度51-79.55米,停车位1519台(全地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十自)规条字(2022)年第67号《出让用地规划条件》;
5、鄂sy-2022-00000007R《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599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项目现场、项目售楼部;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李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