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加装电梯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拟在南区食堂加装室外电梯一部,电梯高度13.4米,占地面积9.4平方米,建筑面积28.2平方米,增设电梯不占用既有建筑出入口和消防安全通道。电梯外观设计现代简约,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详见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2、不动产第420302009010号《不动产权证书》
3、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结构安全证明》。
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在食堂加装电梯的函》。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显示屏、项目现场。
2、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邵帅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