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规管批前公示(2018)第080号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十堰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位于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龙门大道、和谐大道交叉口。申报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总建筑面积19999.00平方米,建筑密度22.15%,容积率1.50,地上停车位58个,要求二期项目增设地下停车库。规划建筑功能:办公、教学、实训用房,道路出入口:龙门大道,建筑外观以青灰色外墙材料为主。经核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距离、日照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6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支持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方案审查。
二、规划依据
1、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
4、地字第2018-1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十规条字(2018)年第2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6、市城投公司《关于支持办理市公共实训基地规划选址用地的函》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市规划局办公楼前规划批前公示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662481 联系电话:8662483
联 系 人:王健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
邮 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规划局
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