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自批前公示(2023)第005号
李家院片区道路规划方案公示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李家院片区道路”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51328-2018)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2018)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2014)
二、项目概况
此次公示为李家院片区道路规划方案,4条道路均位于张湾区。其中规划道路1起点接规划北环路,终点接玄岳大道。规划道路2、3为连接玄岳大道东西向匝道,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玄岳大道。规划道路4为连接李家院安置区道路,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李家院安置区。
本次项目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涉及相邻权属需进一步协调后方可实施。
1、规划道路1经济技术指标
路线总长约950米,道路红线宽度32米,双向六车道。
道路等级 | 次干道 |
道路长度 | 约950米。 |
道路宽度 | 单幅路,道路红线宽度32米=4.0米人行道+2.0米绿化带+20.0米车行道+2.0米绿化带+4.0米人行道 |
道路纵坡 | 主线最大纵坡6.3%,最小纵坡1.5% |
最小平曲线半径 | 1200米 |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室外(道路)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2、规划道路2、3经济技术指标
路线总长约845米(规划道路2:376米,规划道路3:469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二车道。
道路等级 | 支路 |
道路长度 | 约845米(规划道路2:376米,规划道路3:469米) |
道路宽度 | 单幅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3.0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 |
道路纵坡 | 主线最大纵坡6.0%,最小纵坡1.5% |
最小平曲线半径 | 26米 |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室外(道路)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3、规划道路4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道路4为连接李家院安置区道路,起点接规划道路1,终点接李家院安置区。路线总长约478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双向两车道。
道路等级 | 支路 |
道路长度 | 约478米。 |
道路宽度 | 单幅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4.0米人行道+2.0米绿化带+8.0米车行道 |
道路纵坡 | 主线最大纵坡3.0%,最小纵坡1.0% |
最小平曲线半径 | 60米 |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室外(道路)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4、其他
(1)同步规划道路上山游步道,长度约2600米。
(2)规划道路1与玄岳大道交叉利用桥下空间规划两处口袋公园,总面积约15190平方米。
(3)道路两侧同步规划绿道。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凌逍 电 话:0719-8652880 12336
罗文超 电 话:13972505557 十堰市张湾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442000
附件:“道路平面布置总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