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整治建设用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知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建设用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党发〔2023〕12号)和《市委办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办文〔2023〕12号)要求,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从2023年5月至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建设用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以下10个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用地主体未按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违法建设的;
(二)领导干部通过签批、"打招呼”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的;
(三)以会议纪要、招商引资协议等形式替代依法依规集体决策程序的;
(四)缓交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
(五)未依法依规对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宗地进行地价评估的;
(六)土地出让价格明显低于宗地评估价格的;
(七)未依法依规足额补缴土地出让金的;
(八)补缴土地出让金明显低于宗地评估应缴价格的;
(九)巡视巡察、审计等指出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中存在的;
(十)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
现公布整治建设用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0719-8102808
举报邮箱:sygtjgjw@163.com
市纪委工程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19-12388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