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公开承诺书

索引号
01108086X/2022-621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11:2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限时办结制。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不超过0.5个小时工作日时间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不超过60分钟办结除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和依法需要公示的遗失补证、继承或遗赠之外,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首问负责制。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首位接待或受理工作人员负责业务解答、办理或引领到相关工作窗口办理,确保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一次性告知制。开设大厅导询台,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流程及所需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要求范围以外的任何要件,并对告知事项负责。

四、联合会审制。与住建、税务等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互通情况,协商方案,合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

五、简化工作流程。不增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中没有规定的业务流程,并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由首席代表专门管理审批事宜。

六、分区分流服务。选拔业务骨干担任导询员,以叫号机为阵地,实施主动询问、号前引导,根据服务对象的业务办理需求,分别引导服务对象到对应分区的窗口办理业务,开设企业专区和绿色通道。

七、否定备案制度。经办人员和窗口人员不能说,并要明确办理方向。对疑难问题,一时又难以答复的,实行否定备案制,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机关党委备案后方可退件并说明理由。

八、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已到下班时间,对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不动产登记事项,或服务对象已排队叫号等候的,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全面开通不动产登记网络预约服务。

九、开展规范化文明服务。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公示公告栏、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全面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登记程序、登记进度查询、登记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仪表整洁,对服务对象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保持不动产登记大厅环境整洁,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861678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举报电话:8102808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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