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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关于征集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名称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086X/2022-794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10:08:46
发布机构
国土空间规划科
文号

十堰坐拥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境内山峦起伏,是十堰作为山水车城的独特底蕴。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更好地彰显新时代新气象,展示我市独特的山城风貌,提升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开展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命名活动现将征集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名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护山体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命名的山体是指《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228座中心城区保护山体(详见附图)

20217月,我市启动《规划》修编工作,于同年9月底形成修编方案,先后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27月获市政府批复,并于202291日正式发布。规划范围约692平方公里,南部以316国道南侧连绵山体为界,北部以郧阳老城片区北侧山体为界,西以高新大道为界,东部以呼北高速、行政辖区为界。总体结构布局上以青山环城,山水相映为特色,为我市规划形成一轴三屏多廊的山体保护格局和城市发展新格局,塑造出山、水、城相融,景、园、城一体的特色空间形式。规划确定保护山体228座,面积约245.11平方公里。

、工作措施

此次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命名以有奖征集的方式进行。

)命名原则。

1. 传承性与创新性统一。充分挖掘保护山体的小地名、古地名等历史信息,既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十堰文化底蕴的既有成果,也要彰显新时代大美十堰的鲜明特征。

2. 功能性与文化性并重。既要体现中国山水文化传统特点,也要立足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人文追求,把外在表征与内在寓意结合,充分体现功能性与文化性的协调性、相关性。

3. 传播性与规范性相兼顾。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要内蕴丰厚、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

)征集要求。

1. 名称应采用汉字,每个名称一般用2-5个汉字,文字无歧义并对名字内涵或寓意给予文字说明。

2. 按照十堰市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分布图,下载填写十堰市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命名征集表》,根据文档要求填写内容投稿。

3. 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来稿请自行备份,恕不退稿。

4. 投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电子邮箱地址:syghbz@163.com

征集时间

截至20233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评选与奖励

1.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成立评审小组收集的命名进行初步筛选,筛选结果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2. 在投票评选的基础上,评审小组将组织专家评委评选出最优名称并进行适当优化完善。评选结果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后,予以公布。

3. 命名确立后,在相应位置通过立文化石、牌匾、路标等形式予以标识。

4.对最终采用的命名方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 十堰市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命名征集表

      2. 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平面图


附件:1.十堰市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命名征集表.docx
附件:2.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