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信息收集和企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最优服务单位,我局拟公开选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群体各选聘1名监督员,共计选聘7名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
2.关心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热心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及话语权。
4.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无道德失范行为等。
三、工作内容
1.参加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及调查研究活动,参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标准体系、评价机制等研究制定,并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监督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履职尽责情况。
3.收集并反馈企业、群众涉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负两面典型现象,以及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4.了解及反映企业、群众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反映其他涉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附件),并将表(pdf和Word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发送至电子邮箱:syzrzyhghjysb@163.com。
咨询电话:0719-8102837
五、其他事项
1.监督员聘期1年,工作属社会志愿服务,不享受报酬。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选聘监督员。
3监督员免费参加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组织的政策、能力提升培训。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