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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086X/2023-288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11:09:07
发布机构
局营商办
文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信息收集和企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最优服务单位,我局拟公开选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群体各选聘1名监督员,共计选聘7名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

2.关心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热心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及话语权。

4.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无道德失范行为等。

三、工作内容

1.参加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及调查研究活动,参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标准体系、评价机制等研究制定,并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监督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履职尽责情况。

3.收集并反馈企业、群众涉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负两面典型现象,以及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4.了解及反映企业、群众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反映其他涉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1-2023年715

2.报名方式: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附件),并将表(pdf和Word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发送至电子邮箱:syzrzyhghjysb@163.com。

咨询电话:0719-8102837  

 五、其他事项

1.监督员聘期1年,工作属社会志愿服务,不享受报酬。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选聘监督员。

3监督员免费参加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组织的政策、能力提升培训。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