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询价公告
十堰市中心城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调整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J-2024-005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心城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20.0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
5、最高限价:20.0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
6、采购需求:依据鄂政发〔2023〕16号文件,结合十堰市中心城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程序制定十堰市中心城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并提交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方案等成果(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5日之前提交所有成果资料。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联系方式:0719-8102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联系方式:13339860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杞光杰
电话:1333986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