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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撰写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11:19:49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市自规局-办公室

关于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王大胜、杨波、柯林代表:

你们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竹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意见》收悉。感谢你们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竹溪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有两条断裂段穿境而过,岩体结构较为破碎,岩性软弱,分化强烈,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以中小型居多,占总数的91.5%。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据2017年地质灾害详查数据核查成果反映,竹溪县境内大型以上地质灾害39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原则,项目安排是先急后缓逐步落实,加之,每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十分有限,且需要全省平衡,落实到县里就更少。

虽然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局与竹溪县政府共同努力,积极向上反映竹溪县情况,先后争取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7个,资金1460万元,争取并完成了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及核查项目;2017年又争取国家地质灾害应急抢险补助资金460万元,同年,我局也从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支持;2018年争取中央特大型地质灾防治项目1个,1900万元。另外,我局每年从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00万元/年)中安排经费,自2014年以来,累计支持78.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竹溪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地质灾害应急监测抢险、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以及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等多个方面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竹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积极帮助指导争取更多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