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撰写时间
2018年06月19日 11:24:34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市自规局-办公室

关于对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王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拥堵加强系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交通拥堵的现状及原因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很有前瞻性。现将有关治理交通拥堵的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政道路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海路改造一期、江苏路延长线等15条市政道路已列入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武当路复线、三峡路、航空路、火箭路、林荫大道1号线、林荫大道3号线、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北京路与上海路重庆路交会处立交桥等重点市政项目已经规划审批并陆续开工建设。随着这一批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我市道路交通网络将更加完善,车辆通行将更加便捷。为鼓励绿色出行,在道路规划时在有条件的路段均规划设置了自行车道,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此外,为了减轻现有道路压力,实现人车分离,提高通行效率,保证市民过街安全,我市已陆续启动并建成郧阳中学过街天桥、文化广场过街天桥、人民公园过街天桥、北京路博物馆人行天桥等多处立体过街工程,邮电街口过街天桥也在紧张施工中,这些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修建既方便了群众也有效缓解了城市拥堵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住建部门继续推进此项工作。

二、公共交通

目前,十堰市公交公司现拥有运营线路86条,已基本形成覆盖城区、城际、村镇、工业商贸园区的公交网络,根据城市发展现状、道路运行、客流变化等情况,市公交公司还在不断调整线路布局,例如:2017年调整9条线路,2018年截止到4月26日调整6条。今后还将根据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度、整合资源,积极把智慧公交纳入其中,共建共治共享,更具科学合理的服务市民出行,努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轨道交通

根据《十堰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我市将采用交通开放战略,构建T字形城市轨道串联城市空间。随着东城经济开发区的逐步成形和武当山机场的建设完成,城市空间向东扩展的格局已经形成;而郧阳撤县设区的空间重构和武西客运专线十堰北站的选址,使得十堰老城区与郧阳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将更加紧密。根据规划,未来我市将规划建设城区东西向、南北向的两条轨道交通线路,构成T字形廊道串联城区、武当山、郧阳城市空间。

在《十堰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中也明确提出可利用现有铁路建设共线轨道公交(重轨轻用),老铁路货运线主要分布在规划中心城区的中部片区范围内:向东北延伸到五一(车桥)厂,向北延伸到东风轮胎厂,向西南延伸到六一(零部件)厂、四六(钢板弹簧)厂,向西南延伸到六零(水箱)厂。由于东风公司厂区的搬迁,原市区内厂区间的货运专线将由于工业建设用地的集中和调整,将有大量的富余运能,采取重轨轻用必将大大提高铁路线路的效率,发挥其运能。

在已规划审批的十堰滨江新区至武当山玄岳门一级公路中也已预留了城市轨道交通路由,串联了武十高铁十堰北站、武当山机场、武十高铁武当山站、武当山景区,将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融为一体,建立了一条公、铁、空三位一体、无缝对接的立体交通网络。

四、停车问题

为规范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市综合执法局起草了《十堰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现已报市法制办审核。同时,以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为契机,市综合执法局已拟定《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手册》,其中着重强调了对小区内部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为缓解人行道拥堵,市执法局还开展了人行道车辆乱停放的整治活动,一是在重点路段(如北京路、车站路等)人行道设置了人车隔离设施(护栏、石球),实现了人车分流,有效缓解了机动车乱停占压人行道、盲道现象;二是起草并印发了《关于人行道整治的方案》,督促四区执法局开展人行道停车整治,现已下发违停整改通知书6000余份,有效打击了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市规划局加强规划编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2012年,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十堰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和《十堰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2-2030)》,规划要求 “进一步落实已批控规停车场用地,控规在编及暂未覆盖区域根据停车泊位供应规划按30㎡/泊位预留社会停车场用地,并将其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控制,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绘制了中心城区停车泊位需求分布预测图,为具体建设项目配建标准提供依据。

此外,市规划局于2014年修订了《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中对小区停车设施配建提出了详细的更高的要求:“新建住宅用地的机动车停车应以地下停车为主,地面停车率一般住宅不超过15%,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宿舍不超过40%。其他不超过20%,并应将5%的停车位数量作为访客停车向公众开放。”

为了试点推进立体停车技术,2017年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同意了人民广场体育馆北侧、西侧立体停车场、车城高中东侧(赵家沟)立体停车场选址,市城投公司正着手推进该项目。

为方便市民停车,市公安交管局已于2016年9月26日发布通告,扩大有条件路段限时、限车型、限路段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允许小型普通客车晚20:00至次日7:00停放,相关路段均设置指示牌,最大限度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

为加大违停查处力度,十堰主城区安装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225套。仅今年1月1日至4月18日,抓拍违法停车20328起,现场查处违法停车2456起,违停语音劝离服务电话拨打284913起,有效治理了城区及工程违法停车行为,切实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年5月1日起,交管局鼓励并实施了十堰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截至目前共审核采用群众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9526起,累计兑现发放奖金45.3万元。

五、规划管控

(一)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城区的改造力度,在规划审批时要求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必须按照“减量、增绿、留白、整容”的规划原则进行。此外,在项目审批时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确保项目科学性。

(二)在住宅小区审批时,我们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规划理念,配套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2018年1月至5月,我局共审批公建配套面积:6796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面积:1880.79平方米,社区用房:947.24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681.9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 :52.4平方米,配电房(开闭所):918.8平方米,农贸市场(含农贸超市):2155.88平方米,公厕:159.8平方米,监控设施63个。为保证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提供适宜的居住生活环境,满足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结合十堰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已经报请市法制办审核同意,于2018年4月4日印发《十堰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试行)》,共3章18条,于2018年5月1日起试行。该规范的制订,将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合理配置,整合资源。

感谢您对十堰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一如既往服务市政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行政审批各项规范及要求,为共同建设一个宜居通畅、环境优美的十堰而努力。

此函。

十堰市规划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