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锁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竹山绿松石全产业链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流程和2宗绿松石采矿权问题
一是发布实施《十堰市绿松石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指南》,规定绿松石实行探采合一,进一步简化了绿松石矿权审批流程。二是在正在编制的《十堰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中,争取将潘口、文峰两个区块纳入规划。
二、关于绿松石现货交易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在疫情影响下,目前市场尚在清理整顿期间,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暂未进行现货交易。据了解,部分现货交易通过阿里拍卖进行。
三、关于绿松石检验检测中心问题
2009年,竹山县政府在原竹山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向原省质监局申请筹建“湖北省绿松石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省质监局当年批复同意建设。但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配备不齐、影响力不够等原因,该中心一直未开展过绿松石检验检测业务,一直未申请省级质检中心验收。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标准更高,现有条件不满足申请建设国家质检中心条件。
四、关于争取绿松石产业发展基金问题
市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沟通后回复,我省绿松石产业仅在十堰市区域,且目前产业规模及税收贡献较小,暂不具备单独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条件。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