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高清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郧阳区新希望小镇项目列入市级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项目前期关键手续的审批
(一)关于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以下相关用地政策:
1. 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2. 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 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3.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二)过渡期内国土空间规划政策。
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过渡期内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1〕21号),提出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在不突破现行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保护红线前提下,作一致性处理,并按规定程序调整规划。明确了过渡期内,项目用地在进行预审和报批阶段,要编制落地实施方案,并由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体政府出具相关承诺,实行台账式管理,在今后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时一并落实。
二、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支持
市招商服务中心拟将新希望小镇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推动本项目纳入2021年“首席服务官”项目,支持郧阳区在项目落地过程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
三、协调申报项目专项资金支持
发改部门拟向省发改委汇报,争取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倾斜支持郧阳区,切实推动郧阳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序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鉴于目前市级层面未出台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招商服务中心将在后续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持续做好项目各项服务工作。同时建议郧阳区建立完善政策、资金、技术、风险防控等多重保障措施。
十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