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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撰写时间
2022年08月23日 18:15:16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市自规局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

答  复

胡先平、卢贵昌、张成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丹江口库区(郧阳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居民纳入避险搬迁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郧阳区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郧阳区地处秦巴山区东段,汉江自西向东贯穿,将郧阳区分割成南北两段。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有两条断裂段带穿境而过,岩体结构较为破碎,岩性软弱,风化强烈,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以中小型居多。根据最新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显示,目前郧阳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04处,全区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451处、占58.0%,中型313处,大型39处,特大型1处。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安排先急后缓原则,每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十分有限,且需要全省平衡,落实到区里更少。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局与郧阳区政府、财政、发改、水利和湖泊等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向上反映郧阳区情况,先后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13个,累计资金13598万元。其中,涉及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7个,资金10380万元;搬迁和避让项目2个,资金1870万元;应急治理项目2个,资金688万元。同时,在治理和搬迁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监测预警工程,分5批次共布设专业监测预警点353个,包括一级专业监测预警点1处、二级专业监测预警点4处、三级专业监测预警点348处,累计资金2358余万元。我局每年还从并不宽裕的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00万元/年)中为郧阳区安排地灾防治工作经费,自2016年以来累计支持11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郧阳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具体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议予以立项批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自2011年,结合库区实际,积极谋划争取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其中,2011年,积极争取原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开展了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摸清了库区地质灾害家底,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丹江口库区(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该规划于2013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14年4月报请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恳请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立项的请示》,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商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国家南调办和水利部提出意见。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向湖北省政府回复了《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有关问题的复函》。按照文件要求,2017年2月,我市组织编制完成了“自然因素专项规划”和“工程因素专项规划”,并分别报原国土资源部和南水北调办,但因政策和资金原因,均未得到批准实施。2017年12月,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联合原国土资源部向我省以《关于切实做好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综投计函〔2017〕387号)发文。根据来文要求,我市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尤其是结合2017年实验性蓄水后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完成了省域内《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4月和7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水北调设计管理中心委托,分别在北京和十堰对《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湖北)》进行预审查和最终审查,并于同年10月通过最终审查。同年11月,南水北调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向水利部正式提交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评审意见的报告》。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发改委,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努力共同推进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早日批复,解除库区人民后顾之忧。

(二)关于建议市级财政支持。根据目前政策,市级财政资金只能统筹用于市城区范围内。加之目前财政困难,2022年市级财政又取消了全市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部门仅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将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汇报,争取中央、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支持力度。

(三)关于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安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自然资发〔2019〕6号)、《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鄂财建发〔2019〕23号),地方政府作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主体,可统筹使用相关补助资金,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建设、库岸防护、集约用地相结合,打造民生工程。我局也将在项目设计、申报阶段做好审查,确保搬迁项目结合生态功能区人口转移、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政策,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符合“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

(四)关于建议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目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已纳入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的搬迁避让项目,中央或省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每人5万元,其他费用由地方配套解决,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置。下一步,我局也将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争取更多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策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郧阳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国家战略水资源保障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被我局作为保障“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和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力支持郧阳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郧阳区政府、财政、发改、水利和湖泊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推进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早日批复实施,彻底解除库区人民后顾之忧。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