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撰写时间
2022年07月19日 18:17:51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市自规局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徐娟代表: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林荫大道二号线刘家沟段规划设计的建议》(第139号)收悉。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道路基本情况

林荫大道二号线刘家沟段位于茅箭区二堰街办境内。规划道路起点接北京南路,终点接文昌路交叉口,道路全长689米。原规划红线宽度为45米。现拟调整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其中车行道总宽20米,两侧绿化带各2米、人行道各3米。

二、已做工作

(一)推进项目建设。为支持重大市政项目建设,林荫大道二号线刘家沟段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会、局业务会规委会专题会多次研究。2021年10月22日,我局将该道路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15次全体会议研究,会议议定: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项目主体单位尽快完善项目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程序做好审批服务。并于2021年11月2日至17日分别在十堰晚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阳光规划公示栏、建设现场同步进行阳光公示。

(二)项目配套设施同步规划。我局在审查道路规划设计方案时已要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雪亮工程”、海绵城市、室外(道路)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时考虑道路两侧土地出让情况,要求辖区政府结合规划道路两侧土地出让、城市设计、交通流量等因素,统筹林荫大道二号线沿线景观设计,并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三、意见建议

该项目为我局提前服务项目,尚未收到申报申请,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十政发〔2020〕23号)文件,建议茅箭区依程序完成项目立项并向我局申报审查手续,我局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