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俊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花果街道岔河村泥巴沟路、316国道至三峡路连接线与三峡路交汇处开口的建议》(第162号)收悉。我单位会同市住新局等单位认真研究,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快速路建设
为适应新的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力争规划构筑“内外衔接、高效畅达”的城市快速路体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及督办落实方案〉的通知》(十办文〔2023〕1号)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三峡路、内蒙古路(原武当路复线)、发展大道、玄岳大道4条城市道路按快速路进行管理。依据中心城区快速路“道路快速化、节点立交化”的建设目标,通过逐步改造及建设,三峡路与内蒙古路将规划建设成为全程立交、无红绿灯的城市快速路。
二、三峡路基本情况
三峡路道路工程起点接新疆路,终点接车城南路与内蒙古路立交,道路全长7.23公里,双向六车道,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通车。该道路通车后,原来经方山路、建设大道、发展大道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通过新疆路至三峡路快速到达中心城区,有效缓解了建设大道与车城路交汇处、发展大道与十堰大道交汇处等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目前三峡路一共设置5处立交节点,分别为三峡路与新疆路立交(已规划预留)、发展大道延长线与三峡路立交、凯旋大道延长线与三峡路立交、牛头山互通(方案已审查)、内蒙古路与三峡路立交(已实施)。
三、相关部门意见
就您提出的村级道路接入快速路问题,我局已分别征求市公安交管局、市住新局意见。
市公安交管局答复,因三峡路定位为城市快速路,如果在路中间再增设车辆调头点将会较大程度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同时对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故不能考虑增设接口。
市住新局答复,2023年5月31日,市区两级政府已明确不建议在三峡路增设新的平交道路的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
综上,依据《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7.1.3中“为了保证两种不同运行特性、不同行车速度道路之间的衔接顺畅,在两条道路之间应设置过渡车道。主路上出入口段必须增设一条变速车道”等要求,村级道路不能直接入城市准快速路。
关于快速路接入道路事宜,我局已会同区政府,按照设计规范、群众所需、交通安全的要求,对所有三峡路交叉口进行统筹科学研究,既确保道路快速化,又确保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将配合区政府、市住新局系统研究花果片区路网,在必要位置增加辅道及立交道口解决片区交通与快速路的衔接问题。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