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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撰写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35:29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市自规局-国土档案馆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6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3件(主办件9件, 会办件24件,其中1件主办件为闭会期间交办),政协委员提案36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32件,其中1件会办件为闭会期间交办)。目前,6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主办、会办、意见征询和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部按时完成,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收到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部署成立工作专班,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早日落到实处。工作专班迅速分解主办、会办件办理任务,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分解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档案馆联系督办,各承办科室、单位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规范办理,明确办理要求。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四坚持”“两规范”要求。一是做到“四坚持”。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在建议提案所涉现场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答复内容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坚持提出明确答复意见,答复必须“对题”,措施必须“对症”,不模棱两可、避重就轻;坚持做到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提高办理质效,全力满足代表委员合理诉求。二是做到“两规范”。规范办理流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规范答复文本,严格按照提供的标准行文格式进行答复。 

(三)加强沟通交流,推进协同联动。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主动联系,登门拜访,事前了解代表委员初衷,事中及时通报办理情况,事后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并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二是加强局内部沟通协调。围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关科室、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提升办理质效。三是加强与其他主、会办单位沟通会商。属我局主办的,主动对接沟通,加强统筹协调,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后答复代表委员。属我局会办的, 围绕建议提案内容,总结工作成效,提出工作意见,及时报送主办单位,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三、办理情况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A类)38件,其中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0 件。如邵际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发《关于移交全市C、D级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台账的函》,将归集平台中排查录入的335户经营性自建房台账全部进行了移交,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并将依法依规取得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作为自建房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2024年5月至6月,抽调相关市直成员单位组成10个检查组,共抽查核实各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C、D级自建房459栋,发现问题390个,涉及房屋284栋,并制发工作通报,督促各地按时序整改销号。7月10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极端天气下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自建房风险预警机制和专项日报机制,不间断调度汛期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对茅箭区马家沟村、郧阳区亮子湾村、武当山八仙观村、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等20余处村镇自建房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C、D级危房封闭管控、工程措施整治、拆除重建等工作落实情况,下达D级危房安全整治提醒函1份。邵际军代表对机构改革后我局能够顺利承接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不断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表示肯定和满意。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B类) 25件,其中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11件。如张成印、赵雪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丹江口库区地灾项目资金争取的建议》,收到交办任务后,我局立即同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会商研究。代表所提到的加大丹江口库区地灾项目资金争取事宜,我市已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丹江口库区(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规划》已报水利部,尚未批复。目前,仍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实施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同时已委托长江委岩土公司启动库区地质灾害地勘、治理规划等前期工作,正在编制库区防治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在市政府领导下,一如既往支持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争取更多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重点提高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并配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发改委共同推进《丹江口库区(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早日批复实施,尽力消除库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确保库区人民安全无忧。张成印、赵雪代表对我局的回复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三)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1件,是人大代表王丽媛、刘忠志、汪金午提出的《关于支持竹山铌钽稀土矿基地建设的建议》。作为主办单位,我局积极响应省自然资源厅政策,联合省地质局的多家局属单位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了投放竹山县土地岭钽矿等探矿权的请示。同时,就竹山县铌钽稀土矿采矿权设置事宜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请分管领导带队进京向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汇报争取,部领导同意先设置探矿权,待后期选冶技术成熟后设置采矿权。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对接。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与部省对接,形成开发竹山铌钽稀土矿的强烈氛围;二是划定竹山县铌钽稀土矿战略性稀缺资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不再设置新矿权;三是加大对铌钽稀土矿产的投入,力争“十四五”末能在现有基础上取得更大突破;四是加强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联系协作,组织攻关选冶技术,为尽快开发提供条件。

四、办理结果

(一)保质保量完成。我局对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明确责任,注重规范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会办件,按要求将会办意见函送主办单位签收并提交至十堰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对于主办件,认真吸纳会办单位意见,从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专班研究推进,深入调查论证,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协作, 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回复精准,代表和委员均100%满意。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我局充分征求代表委员和会办单位意见,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8件主办件答复办理情况均在政府网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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