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熊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兴建中岳路安置区项目中兼顾规划民兴大厦公租房小区通行道路的提案》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并与会办单位反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中岳路拆迁安置区基本情况。
中岳路拆迁安置区规划设计方案于2018年12月通过审查,规划用地面积8348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9903.31平方米,可提供安置户数2788户,容积率:3.45,停车位:2730。
(二)凯鑫巷基本情况。
凯鑫巷道路长约510米,道路等级为小区级道路,道路宽度约9米,双向两车道。
二、关于连接通道问题
1.您提出的增加中岳路安置区与民兴大厦公租房小区连接通道,经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并进行论证,两个地块最近距离小于200米。民兴大厦公租房处标高为261米,中岳路安置区南侧标高为281米,项目高差约20米。在两个相近地块之间设计道路,道路坡度过大,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2.现中岳路安置区土石方工程已基本完工,基坑建设也已完成大部分,若通过下降中岳路安置区地块标高修建道路会大量开山。再者经核实,中岳路安置区地块南侧为市人大通过的保护山体范围,相邻为襄渝铁路线隧道,从经济、安全、合法性等方面综合考虑,依据现状,连接道路暂无法纳入安置区规划设计中。
三、关于小区拥堵问题
您提到的涉及凯鑫小区住户车辆违规停放导致道路拥堵形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已与市城管执法委、交管部门、小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各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履职,规范小区住户车辆的停放,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