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撰写时间
2021年08月18日 17:38:54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市自规局-办公室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安庆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规划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从2011年开始有计划地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按照“统一规划,改善环境,区为主体,上下联动,政策扶持,依法推进”的基本原则,规范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改造范围及目标。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城中村”均属于改造范围。通过“城中村”改造,在城市主干道两侧、重要节点区域形成以高层、小高层为主的办公、商业、金融、居住、公共设施等合理配置的现代都市景观区,在非城市主干道两侧和重要节点区域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

  三、改造方式。“城中村”改造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城中村”改造坚持优先保证拆迁居民回迁住房,在没有完成还建安置之前,不准开发建设商品房。

  四、改造成效。我市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有效改善了市民人居环境,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镇化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目前我市正在委托上海同济规划院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及周边需要控制的地区,也包括城区的“城中村”。该规划将有关村庄分成传统农业村、特色产业村、景观生态村、历史文化村和城乡融合村,分别提出不同的发展策略。随着国土规划的不断完善,规划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大,“城中村”的改造将更加科学,村民的生活也将更加美好。

  感谢您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