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各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党员干部春季轮训暨重点工作专题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秉持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的进取精神,打造一支“专业、激情、团结、担当、拼搏、清廉”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铁军”,以更大作为服务全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党员干部春季轮训暨重点工作专题研讨时间为2月18、19、20日,为期三天。
(二)参训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城区各分局班子成员(各项专题重点工作参加人员由分局自行确定),行政审批大厅、营商办、解遗办、验收办负责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灾防治中心、规划咨询中心、规划(测绘)信息中心班子成员。
(三)培训内容
1.开展专题研讨。
本次交流研讨共安排有营商环境、新型产业用地(M0)、依法行政、“多规合一”、耕地保护及国土变更调查、征地组卷报批共六个专题,明确主讲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主讲完毕后,设置互动交流环节,其他参训人员积极发言。
2.开展警示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干部轮训暨重点工作专题研讨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轮训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各分局要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轮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轮训工作扎实开展。
(二)提升学习实效。坚持集中教育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党员干部在认真参加学习研讨的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理论、相关文件及岗位业务技能自学,通过轮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激发创新活力、破解发展难题。
(三)严肃轮训纪律。全局党员干部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轮训活动。轮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局机关纪委将对学习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要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中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