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十自预审函﹝202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十堰市西苑医院(十堰市传染病医院)
许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我局同意十堰市西苑医院(十堰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通过预审。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项目选址或用地规模如发生变更,需重新进行建设用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