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十堰市郧阳区石榴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086X/2022-603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14:33:29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十自预审函﹝2020﹞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

许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我局同意十堰市郧阳区石榴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项目选址或用地规模如发生变更,需重新进行建设用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