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十自预审函﹝202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竹山县交通运输局
许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我局同意G346五房沟至麻家渡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通过预审。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项目选址或用地规模如发生变更,须重新进行建设用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