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十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102846;传真:0719-8102838)。
一、概述
为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部署,多措并举,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行。一是组织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结合实际,组织对局门户网站栏目设计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各栏目的责任科室(单位),建立了信息发布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发布时限要求;四是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办,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量共计56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6条,人事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44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信息的条理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版式尚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展示部门工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实现全领域覆盖、不留盲区。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