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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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十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102846;传真:0719-8102838)。
  一、概述
  2014年,按照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总结从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本着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有关公开事项进行了调整优化。一是突出公开重点。制订出台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等三个方面,列出了9项公开工作重点,并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科室、二级单位),基本实现了国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域同步。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31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优化、细化,完成电子政务流程配套再造,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对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进行了公开,年度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征地、土地出让和供地、矿业权审批出让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本着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对公开时间、内容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外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量共计4589条。其中:新闻宣传信息411条、通知公告信息47条、政策法规信息6条、党建人事信息14条、基准地价信息1条、征地信息88条、土地登记信息391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供地信息36条(保障房供地1条,划拨供地5条,出让供地19条,房地产供地11条)、出让公告10条、矿业权审批出让转让信息7条、矿产储量管理信息2条、执法监察信息1条、土地整理信息2条、法治国土信息22条、群众路线教育3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网络平台建设上,个别栏目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信息的条理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正在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按照改革进度,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二是完善局网站“一站式服务”平台设计,及时补充完善有关内容,使其真正达到“一站式服务”的目的。结合省市两级政府、国土部门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公开事项的具体项目进行优化设计,达到方便公众查询、理解的目的。加快建设市国土资源局微博、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解疑释惑,着力打造“阳光国土”。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办机制。在严格执行“周提醒、月抽查、季督办、年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在月底上报下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并承诺公开时限,增强检查督办的针对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